| 根据《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省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2005年工作目标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并充分听取各地市质监部门和有关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省名牌推进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确定了2005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评价范围,现将有关电子信息产业的目录摘登如下。
一、 新增种(类)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
微型电动机、电视接受天线、MP3数码播放器、晶体管、液晶显示屏。
二、 到期重新评价的种(类)省名牌产品目录
语言复读机、音响、微型计算机。
凡在今年省名牌产品评价范围内的生产企业,均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05年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通知(另行印发)的条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所在地级以上市质监局申报。
企业不得委托他人或任何中介组织代理申报(包括委托中介组织准备申报材料等工作)凡发现有违反此规定的,一律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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